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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公积金账务处理

编辑:芜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17

答:劳务派遣单位或者是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对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公积金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贷:银行存款

5、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计税基数为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款项减除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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